一、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合理设置会计科目,做好各项经费的核算和管理,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二、依法开展会计监督,堵塞漏洞,努力防止舞弊和违纪行为的发生。
三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,草拟有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,努力实现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。
四、按照学校放权赋能改革要求,做好各二级单位的经费使用管理工作。
五、按照上级管理要求,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与核算工作。
六、负责固定资产的复核和会计处理工作,做好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对账工作。
七、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、财务决算、财务分析等工作。
八、按规定办理全校各项经费的审核和报销工作。
九、根据省级预算资金账户管理办法,负责银行账户的开立、登记、变更、注销等管理工作,加强账户资金管理,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。
十、根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,做好财政资金的申请、支付、审核、对账、监督等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严格现金管理,遵守上级现金管理规定,控制现金支付。
十二、做好印鉴、支票、各种密码的管理工作,加强内部控制,保证资金安全。
十三、做好教职工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工作。
十四、做好学校后勤的代理记账工作,结合学校后勤业务特点,组织对后勤各单位经费拨付、经营收支及结余、代管资金、往来款项等业务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。
十五、做好学校工会的代理记账工作,依据《工会会计制度》做好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,做好工会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。
十六、做好学校党费的代理记账工作,按党费管理要求进行收支核算。
十七、做好学校税务系统的开票、报税等工作。
十八、做好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代理记账工作,按照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做好收支核算、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。
十九、积极稳妥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,努力提高学校财务信息化水平。
二十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,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。
二十一、完成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