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疫情期间工作餐费用报销的友情提示
近期,有关单位在报销疫情期间工作餐费用时,存在附件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,为方便大家后续报销工作,现将报销要求明确如下:
1.报销依据,即省、市、区或学校发布的关于我校实行封控管理的通知,或学校疫情防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、会议纪要、说明等;
2.工作餐情况说明,包括封控、静默或值班的时间段、涉及人员、用餐标准以及总金额等,情况说明须经分管校领导签批;
3.用餐人员名单,需加盖单位(部门)公章,并经单位(部门)负责人签批;
4.餐饮单位发票及用餐明细。
计划财务处
2022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