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
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实施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〉办法》的通知
鲁发〔2014〕5号
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,省军区,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(单位),各人民团体,各高等院校:
现将《山东省实施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〉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《实施办法》以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为依据和遵循,结合山东实际,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、国内差旅、因公临时出国(境)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会议活动、办公用房、资源节约等进一步作出规范,对宣传教育、监督检查、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,对于推进全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,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各级各部门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,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,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,深刻领会《条例》及《实施办法》精神,坚决执行《条例》及《实施办法》提出的各项要求,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,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,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、密切配合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要紧密结合本地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,坚持从严从紧原则,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,尽快形成立体式、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,建立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。要加强督促检查,加大惩戒问责力度,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。要强化宣传教育,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、干部增强节约意识,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,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,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、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强大力量。
中共山东省委
山东省人民政府
2014年1月29日
山东省实施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〉办法.doc
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.doc
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.doc
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.doc
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.doc
山东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.doc
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.doc
山东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