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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业务流程

   

 1、借款的使用和报销依据《潍坊学院暂付款管理办法》
    2、经办人填写借款单(一式三联);
    3、单位负责人、会签人签字;
    4、经办人持已签字的借款单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稽核;
    5、经办人持稽核后的借款单报财务处长、分管院长签批,借款金额在2000元(含2000元)以上的,同时报院长签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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