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):
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,做好2008-2009学年的学生收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从2008-2009新学年开始,我院学生将全部采用指定的商行“鸢都卡”交费。学生交费(含学费、住宿费)必须在暑假期间将学费足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“鸢都卡”内(当地没有商业银行的,可持卡到当地其他银行电汇存入卡内,详见《鸢都卡使用须知》)。学院财务处在新学年开学后即通知银行划转学费,并及时将交费学生名单通知各院(系),院(系)据交费名单办理学生入学注册手续。不交费者暂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。
办理助学贷款交费的,必须持汇款单和学生证到收费科查询确认。
在校期间学生的奖学金、助学金全部发到指定“鸢都卡”内,请广大学生一定保管好自己的“鸢都卡”。
二、学生没有办理或丢失“鸢都卡”的,自行到潍坊市商业银行奎文支行补办,并将补办后新的“鸢都卡”号码报收费科备案。
指定的“鸢都卡”每位学生只有一个,以卡号识别。个别同学有两个以上“鸢都卡”的,一定要注意区别,以免造成混乱。
三、暑假前各院(系)要将下学年走读学生的信息(学号、姓名、专业、班级)列表统计,院系盖章,公寓中心盖章后报收费科,以准确定义学生的应收款。
新生是本校教职工子女的,报到后院系要将名单(信息同上)及时报收费科,以便办理减免退款手续。
四、2007级、2008级学生住宿费一律按1000元标准收取。
潍坊学院财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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