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):
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,便于为发放学生奖、助学金,提高工作效率,实现收付管理现代化,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,我院学生交费和发放奖助学金,拟实行指定商业银行“鸢都卡”交费办法。具体操作如下:
一、学院与潍坊市商业银行合作,为每个学生指定(办理)一个商业银行的“鸢都卡”,作为学生交费和发放奖助学金指定专用卡 (同时也具备银行卡的其他功能)。
从2008-2009新学年开始,我院学生将全部采用指定的商行“鸢都卡”交费。学生交费必须在暑假期间将学费足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“鸢都卡”内(当地没有商业银行的,可持卡到当地其他银行电汇存入卡内,详见《鸢都卡使用须知》)。学院财务处在新学年开学后5日内自动划转学费并上交财政,及时将欠费学生名单通知各院(系)。
二、学生的奖学金、助学金发到指定“鸢都卡”内。
三、指定的鸢都卡每位学生只有一个,以卡号识别。个别同学有两个以上鸢都卡的,一定要注意区别,以免造成混乱。
财 务 处
学 生 处
2008-0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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